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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港航海事局(处):
根据交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交海发[2005]324号)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交海发[2005]412号)文件精神,省政府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三年内全面完成辖区渡口渡船达标改造工作,让农民兄弟坐上放心船,乘上平安渡。为了推进地方政府渡口渡船自主改造工作进程,按照“渡口建管,县乡主导,坡岸硬化,设施配套,渡船适航,渡工持照,安全渡运,方便可靠”的理念,省交通厅研究推出 “以奖代补”和“谁积极,支持谁”的相关措施和办法。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望各地抢抓机遇,扎实工作,着力推进渡口渡船达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抓紧制定“十一五”渡口渡船达标规划
按照渡口渡船达标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渡运量大小,建设必要程度,安全管理基础等要素,对渡口渡船达标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有步骤地推进渡口渡船达标建设。明确达标任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分年计划,自筹资金来源,实施主体等。规划方案请于5月15日前报送省局。
2,积极做好以奖代补政策的汇报和宣传工作
请各单位及时向市县政府汇报,向乡(镇)政府,渡口渡船经营人,管理人和船员宣传渡口达标“以奖代补”政策的内容及其时效性。把握机遇,积极主动开展渡口渡船整治活动。对达标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调减“以奖代补”资金计划。
3,积极做好与公路主管部门的衔接
对于具备撤渡建桥条件的渡口,积极争取安排专项资金实施撤渡建桥,以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联系人:马日福,027-83465324
传真027-83465325;
E-mail:hzk@hbhw.hbj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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