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港航概况组织机构政务新闻交通要闻政务公告港航建设水运生产行业管理水上安全精神文明科技教育重要讲话
出行服务办事指南网上办事审批公告下载中心局长信箱留言咨询纪检信箱网上投诉网上调查法律法规网站地图
 
首页>>专题栏目>>党风廉政建设>>廉政制度
湖北省港航海事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三带头”、“十不准”承诺
发布时间:2007-7-30
    为切实加强全省港航海事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推动全省港航海事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局党委研究通过《湖北省港航海事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三带头”、“十不准”承诺》,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出“三带头”、“十不准”承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一、全省港航海事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三带头”承诺
    1、带头刻苦学习,不断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上与时俱进,不断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在坚持理论学习的同时,结合港航海事工作特点和需要,有重点地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学习坚持做到“四有”、“五结合”。即学习有计划、有布置、有安排、有检查;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指定书目与自选书目相结合,学习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改善知识结构,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和实践前沿,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以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用创新的勇气面对困难,把创新的精神融入思想和行动。
    2、带头转变作风,不断提高狠抓落实的能力。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把主要精力放在想大事、议大事、抓难事、办实事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深入基层,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带头廉洁自律,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从政道德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魅力影响和带动群众;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用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为湖北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殚精竭虑、鞠躬尽瘁。
    二、全省港航海事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十不准”承诺
    ⑴不准违反政治纪律搞自由主义,不背后乱发议论,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与党中央、省委、厅党组保持高度一致;
    ⑵不准干预和插手港航建设招投标,不得利用行政审批和管理权力谋取私利;
    ⑶不准收受任何形式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非紧急公务谢绝下级、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家访;
    ⑷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组织人事纪律搞个人“封官许愿”,不准以任何方式“跑风漏气”;
    ⑸不准在企业担任任何职务和从事经商活动;
    ⑹不准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职权的影响谋取私利;
    ⑺不准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提供方便谋私利;
    ⑻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
    ⑼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⑽不准超标准配备小汽车。
 来源: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常用通讯录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湖北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湖北省地方海事局
(c)Copyright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