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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促进水运企业安全发展
发布时间:2007-8-2

--徐祖远在全国大型交通企业安全工作会上的讲话精要

2007-7-27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安全发展作为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十六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至此,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和以12项治本之策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体系已初步形成。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战略,是对传统意义上的安全生产理念的升华,是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交通行业应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提高对安全发展的认识,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用安全发展的理念统领交通安全工作

(一)安全发展是交通行业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安全是促进发展的源泉与动力。安全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交通行业的干部职工一定要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唱响“安全发展”的主题歌,用“安全发展”来指导和带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安全发展是交通行业做好“三个服务”的重要前提。要确保交通发展、做好“三个服务”,前提必须是安全。只有搞好交通安全,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才能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各交通企业要切实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在交通安全发展的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安全发展是交通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未来水运发展将会保持高速发展的势头,港口货物吞吐量和船舶航行密度都将急剧增加,这给各水运企业安全发展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如果没有安全保障,水运业必然会在这种高速发展中付出惨重代价,甚至会延缓水运业的发展。各水运企业要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准确把握水运行业发展态势,系统谋划安全发展的新举措,确保行业和企业自身实现又好又快的安全发展。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处理好交通行业大型企业安全发展的“三个关系”

去年大企会以来,在水上运输量和港口吞吐量持续高速增长的情况下,水上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大型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今年以来,连续发生了多起与大型航运企业船舶相关的碰撞事故,社会影响非常大。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三个关系”,抓好抓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古语说“无危则安,无损则全”,这是对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的恰当解释。安全是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发展则可以在更高层次上促进安全。各交通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将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指导原则贯穿于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订、生产运输、工程建设和管理服务等各环节中,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使企业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不少水运企业存在这样误区:一是不愿意安全投入,认为安全投入不能增加企业的效益,有钱也不愿花在安全上,造成船舶、港机等设备老旧现象严重,即使是一些大型企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投入欠帐较多的拼设备问题;二是当安全与效益发生冲突时,效益优先,哪怕是船明显有问题,也要多跑一两个航次,结果一跑就出事了。实际上,安全成本作为生产总成本的一部分,其创造的效益也就包含在企业的生产效益之中。这是安全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益关系的特殊表现形式。

企业领导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纠正重效益、轻安全,重使用、轻维护的倾向,坚持安全优先,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按照国家要求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大力改善船舶、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确保生产安全。企业的安全状况好了,就可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进而为增加安全投入提供资金条件,使安全状况得到不断改善,促进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以此形成良性循环。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宏观安全管理与微观安全管理的关系。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政府主管部门和市场主体单元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探讨、揭示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不断丰富和完善管理方式、方法和手段,以达到把生产风险降到人们可接受程度的目的。安全管理分为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两个层面,宏观管理是国家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制管理和监督活动,微观管理是指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管理活动。

下一阶段,交通部会继续加大对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估力度,海事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希望企业领导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的关系,认识到“最严格的管理就是最优质的服务”,积极支持和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工作,通过自觉接受宏观管理,促进企业自身微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我国虽然是一个水运大国,但还不是水运强国,水运发展也不平衡,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还很薄弱。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必须从当前的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责任,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年,交通部还将继续与交通行业中央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开展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目的还是为了让企业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级企业一把手要牢记肩负的安全生产责任,要关注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提高安全生产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把责任落实到船员、施工人员的行为上。

多年来,经过有效运行安全管理体系,我国的大型航运公司和远洋船队已经充分体会到安全管理体系对于安全管理的巨大作用。各航运企业要把安全管理体系看成是企业安全生产和有效管理的内部法规,严格按照体系的要求来开展工作,杜绝“两张皮”现象,始终把体系的有效运行作为安全管理的工作之本。

(二)开展认真细致的隐患排查,切实抓好防碰撞、防泄漏工作

各航运企业和海事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两防”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切实抓好这项工作。要结合前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要求,重点解决六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船舶设备老化和带病营运问题;二是解决船员安全意识淡薄和应急能力不强的问题;三是解决执法不力的问题;四是解决船公司安全措施“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五是解决预防危险货物泄漏问题;六是逐步解决桥梁等跨海、跨河建筑物的防撞能力问题。

要通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和“两防”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落实船舶运输安全管理责任,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完善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桥梁等跨海、跨河建筑物的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有效遏制船舶碰撞和泄漏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三)深入贯彻实施《船员条例》,进一步加强船员队伍建设

目前,船员队伍建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船舶安全管理的瓶颈。安全工作,关键在人。船员特别是高级船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船舶航行安全。部里已经充分认识到加强船员队伍建设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并正在着手解决这一问题。经过我们的努力,《船员条例》已由国务院颁布,并将于2007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下一阶段,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宣贯《船员条例》;二是加快《船员条例》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今年底之前出台《船员注册管理规定》,通过建立注册制度加强船员跟踪管理,遏制船员频繁流动;三是按照《船员条例》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船员队伍建设。

要大力扶持和发展中、高等船员职业技术教育,适度增加船员培训机构,拓宽船员的培养渠道;船员考培机构要改变船员培训和考试重理论、轻实践的现状,注重船员避碰和应急操作能力的培养,推广使用驾驶模拟器,并在船员培训和考试中加大实际操作所占的比重。海事部门在把好船员考试发证关的同时,要严格执行船员注册制度和任职资格制度,强化对船员的跟踪管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检查;对拟任新职务的高级船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其实习期;要强化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协同有关部门逐步规范船员劳务市场,通过严格船员证书管理促进船员外派公司规范其内部管理。航运公司要加强对船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教育,提升船员的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把安全作为一个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来倡导和追求。要研究完善企业内部船员的管理、教育、培训、用工和薪酬制度,保证船员待遇,稳定船员队伍。要尽快研究并实施相关措施,逐步解决船员紧缺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四)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继续推进分类管理

近年来,我国水路运输飞速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水路运输仍然存在船舶老化、技术状况落后、管理水平不高、市场运行不规范等严重影响水运安全生产的问题。为此,交通部于去年出台了新的《老旧船舶管理规定》,并加强了国内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今年,将研究进一步提高从事水上危险品运输的公司准入资质和船舶检验标准,加大分阶段逐步淘汰沿海乃至内河单壳油船的工作力度,抓紧出台与“油船双壳化”相配套的规章和强制性行业标准,并继续推进内河船舶标准化工作。对于方便旗船,海事部门要加强港口国监督检查,要通过严格的监管,将低标准的方便旗船赶出我国沿海运输市场。

(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目前,我国海上工程建设量大,上海洋山港、河北曹妃甸、江苏洋口港等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正在施工,施工船舶的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海事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海上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有力打击施工船舶存在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大型海上工程施工安全。对沿海运送砂石等施工船舶,要按照“疏堵结合”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使其满足海上施工的安全和防污染要求。要加强水工作业审批,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对于不符合作业条件的船舶,坚决不得审批。要强化现场监管,综合使用VTS、AIS等各种监管手段,加大施工作业现场综合执法和海上巡查力度。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租用船舶的资质要进行严格把关,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分包单位风险抵押金制度,并加强对外包工和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对分包项目安全的过程控制,切实提高施工作业安全水平。

(六)继续加强港口安全生产工作

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和港口企业要共同努力,继续抓好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当前,引航事故还时有发生。各港口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引航机构采取措施,提高引航员综合素质,尤其要配备足够的引航员,防止疲劳工作;要督促引航站加强管理,监督引航员严格执行引航管理各项规定,在指定登、离船地点执行引航任务;对预留泊位不能满足安全操作要求的要坚决拒绝引领船舶靠泊,确保引航工作安全。海事机构要加大对引航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对有关责任人要从重处理。各港口企业还要高度重视陆域安全生产,特别是要加强对装卸承包公司、承租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港口企业在做好自身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对上船车辆、货物的把关工作,严查集装箱违规装载危险品,杜绝为船舶超载装卸,要在年内解决集装箱超重起吊的问题,从源头上把好船舶航行安全关。

(七)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基础工作,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对航运公司而言,一是要结合实际和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各个层级和船舶的水上事故、油污应急等预案,最终形成一套系统的、科学的、规范的应急预案体系;二是要做好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的普查和控制工作,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三是要通过演练和演习,进一步完善内部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值班,保证船岸信息畅通,提高协同作战和抗风险能力;四是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企业内部应急装备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政府部门和企业在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管理体系时,还在注意相互之间的衔接。

(八)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管理一般有经验管理、制度管理、预控管理和文化管理四个阶段,文化管理是安全管理的最高境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有利于弘扬企业精神,塑造企业安全形象,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全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从以控制重特大事故为主向全面创建安全文化转变将是今后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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