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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汉江段发生沉船事故 省市海事部门开展应急救援
4月11日,“潜江王拐客渡1号”客渡船被租用违规载运铁砂在汉江天门张港水域翻沉,船上13人全部落水,11人获救,2人失踪。按照水上搜救预案有关要求,省地方海事局、天门和潜江两地海事部门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当日下午16:00时,受省交通厅委派,省地方海事局派出事故调查处理督办组前往事故现场。
4月11日中午12:30时左右,天门张港镇张港村村民(铁砂经营业主)代文平租用“潜江客渡1号”(由潜江市竹根滩镇王拐村村民陈志林驾驶,核定载客定额50人) 违规载运230袋铁砂(平均每袋60—70公斤,总重约15吨) 同时搭载13人,沿汉江从天门蒋场镇孙岭村出发,驶往2公里外的天门张港码头。由于严重超载,船舶驶至张港码头靠岸时,突然从右往左倾斜,往下游漂流约100米后,沉入江水中。船上13人(客渡船驾驶员陈志林,铁砂卖主代文平,搬运铁砂小工11人)落入水中。经紧急施救,11名落水人员被救上岸,2人(40岁的巴新春,35岁的何全红)失踪,失踪2人均为天门张港村村民。
4月11日下午,省交通厅接到该起沉船事故的报告后,林志慧厅长责成省地方海事局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省地方海事局副局长王宪龙当即赶往事发地点指导搜救打捞、调查处理。4月11日晚上20:30,省地方海事局副局长王宪龙、天门市副市长王小平组织天门市交通局、海事局、潜江市地方海事局以及当地公安局、安监局、张港镇委镇政府紧急召开了事故处理会议,传达了李鸿忠省长、李春明副省长的指示精神,决定成立由天门副市长张社平任组长的天门市沉船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辖水上搜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三个小组并明确了相应职责。其中,水上搜救组由天门市地方海事局和潜江市地方海事局组成,负责加大搜救力度,采取“请武汉专业打捞人员赶往现场打捞、继续征用民船用滚钩打捞和扩大搜救打捞江面”等方法尽最大努力寻找失踪人员;事故调查组由天门市公安局、安监局组成,两地海事部门积极配合,负责连夜控制船主、驾驶员,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善后处理组由张港镇委、政府组成,负责组织专班连夜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按照会议部署,三个小组会后分头采取行动。
截至4月12日下午15:00点,2名失踪人员仍未找到,交通、海事部门仍在江面全力搜寻失踪人员。事故发生后,天门、潜江两地海事部门已对汉江天门张港码头和潜江王拐码头实行交通管制。
经调查,初步认定渡口安全管理混乱,未经许可私自将客渡船改变经营范围,违章超载载货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为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4月12日下午,省地方海事局书面函告潜江市人民政府,责令王拐渡口停航整改,按照“责任明晰、管理规范、渡船适航、船员适任、制度健全、设施完善”的要求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在未完成整改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一律不得从事任何水路运输。
4月12日下午,省地方海事局将督查组从事故搜救现场反馈回来的动态进展情况向省政府办公厅进行了书面报告。
天门“4.11”汉江沉船事故搜救和调查工作有条不紊
4月13日晚上8点,“潜江王拐客渡1号”客渡船被租用违规载运铁砂在汉江天门张港水域翻沉后57个小时。天门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社平在张港镇组织水上搜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三个小组召开沉船搜救碰头会,再度研究施救事宜。
按照会议部署,天门市交通局、海事局、潜江市地方海事局以及当地公安局、安监局、张港镇委镇政府各相关部门人员轮班开展紧张有序地施救工作。直至次日清晨,打捞搜救工作仍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4月14日早晨7点20分,由张港镇人民政府调派的三辆“东方红”履带式推土机抵达事故现场,随后搜救艇用钢缆绑定水下沉船。9点40分,三辆“东方红”履带式推土机将绑定在水下沉船的另一头钢缆分别分三股进行固定,同时镇政府、公安、交通、海事等人员对围观群众进行驱散,全部人员撤离事故现场300米以外的安全地带。10点22分至下午13时10分左右,由于沉船被河沙淹没产生强大吸力的缘故,固使被拉钢缆绷断。同时市公安、交通、安监、海事等部门以及张港镇镇委镇政府负责人组织人员继续沿江徒步搜寻失踪人员搜寻工作。水上5只渔船用滚钩扩大范围进行打捞。通知下游船只、沿江相关单位配合进行江面寻找。
与此同步,经过两日的紧张工作,事故调查也渐渐深入。由天门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胡斌任组长,潜江、天门地方海事部门各派2名工作人员,潜江、天门公安部门各派2名公安人员共8人,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尽快锁定责任人,锁定证据,查清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
事发渡船渡口管理是潜江市竹根滩政府,渡口经营主体是王拐村联合体。竹根滩镇委、镇政府及王拐渡口按照会议要求主动做好搜救和相关善后工作,慰问家属,进一步稳定家属情绪。
考虑到王拐渡口是连接潜江市竹根滩镇与天门市张港镇的主要通道,客流量、车流量较大。目前,由天门市政府牵头的沉船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已对该渡口实行临时恢复渡运。由潜江市地方海事局负责调用一艘渡船,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恢复临时渡运,满足两岸群众出行。为避免人车混度等违章行为造成次生事故,要求渡船只渡人不渡车,潜江市地方海事局积极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潜江市政府召开专题会研究“4.11”沉船事故
协助调查方案和王拐渡口停航整改措施
4月14日上午,潜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成松代表市政府在市地方海事局主持召开了潜江市协助调查“4.11”沉船事故和王拐渡口停航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地方海事局《关于潜江市竹根滩王拐渡口停航整改的函》和4月13日上午张港协调会议的精神,并根据有关工作要求,讨论研究了相关工作措施。
会议强调,“4.11”沉船事故虽然事发天门张港水域,但事故船只属潜江市王拐渡口,且与渡口经营者管理混乱、驾驶员操作不当有直接关系,潜江市必须积极配合调查并抓好停航整改工作。会议明确,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成松牵头、竹根滩镇镇政府、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地方海事局的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海事部门要求,配合事故调查、配合维稳、抓好王拐渡口的停航整改。
为全力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会议要求公安、海事部门迅速安排2名公安人员、2名海事人员参加事故联合调查组。公安部门会同竹根滩政府迅速落实专门警力全力追寻事故当事人(陈智林)。竹根滩派出所要把追寻事故当事人作为当前一项首要工作,王拐村和渡口经营者要全力配合。并由竹根滩政府负责安排落实对死者家属的慰问工作,协助张港镇政府稳定家属情绪。
市政府基本采纳了省地方海事局《关于潜江市竹根滩王拐渡口停航整改的函》所提有关建议,表示立即实施停航整改,要求:竹根滩政府作为王拐渡口停航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在海事部门的指导下迅速拟定整改方案,报市安委会批准后,付诸实施;交通、海事部门和安监部门加强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王拐村和渡口经营者负责整改的具体实施工作。整改没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营运;同时做临时恢复渡运的相关保障工作,按照渡人不渡车的要求,由海事局调配渡客船只,恢复王拐渡口旅客临时渡运;竹根滩镇政府、王拐村及王拐渡口负责人切实做好临时渡运船舶与原渡口经营业主利益矛盾的协调化解工作,满足两岸群众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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