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港航海事局(处),省航道处: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湖北全省有震感。地震发生后,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省交通厅先后就紧急应对并做好四川汶川地震抗灾救灾、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做出具体部署。目前我国已进入台风、风暴多发、频发季节,据中国气象局预测,今年将有7-9个台风登陆。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现就港航海事系统紧急应对地震抗灾救灾,加强风暴、山洪、雷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急防范,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以赴保障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各单位要迅速将上级文件精神(见附件)传达到最基层单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决策部署上来,优先保障运往灾区的石油、电煤等救灾物资的水路运输。切实做好水路交通防抗地质灾害、台风、雷暴雨、山洪等灾害的应急部署,加强与气象等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向水运企业、船民发布气候异常变化的信息,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存在的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消除。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测和防范。各级港航海事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突出做好防抗地质灾害、台风、雷暴雨工作,重点加强航电枢纽、航道、港站、船闸的运行监测,确保船舶、港口机械设备、在建工程和人员的安全。港口管理部门要督促港口企业加固港口装卸设备。运输管理部门要指导各运输企业做好运力调配,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服从当地政府和交通等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各在建的港口、码头、航道、船闸以及改扩建渡口等港航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台风影响期间,督促施工单位停止高空、涉水等危险施工作业,确保在建工程和人员的安全。航道部门要加强辖区航道的维护和管理,及时通报水情和浅滩信息,及时调整航标,确保航标艇停靠、航标船设置和船舶过闸安全。海事部门要切实严格执行船舶进出港签证,严禁船舶超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并做好船舶避风工作;严禁渡口、非运输船舶违章营运。督促乡镇、村组、学校、渡工加强学生、乘客自觉穿戴救生衣的宣传教育,杜绝库湖区渡口、学生渡、旅游快艇乘客上船不穿救生衣等行为。
三、加强值班和应急,严格执行情况日报制。各级港航海事部门要迅速进入非常规状态,加强应急值班,加强地震灾情、水运基础设施受损情况的搜集整理,于每日9:30和16:00前分别将截止当日9时和15:30的有关情况报省局应急办(航政科,联系电话:027-83465300,传真027-83465325)。没有异常情况执行零报告制,直至非常规状态解除。遇有突发事件和险情,各级港航海事部门和港口、水运企业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一: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明传电报《关于紧急应对四川汶川地震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政府应急办《通知》的通知(鄂交明传〔2008〕39号)








附件二:省交通厅《紧急通知》(鄂交明传〔2008〕37号)


附件三: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水上防抗台风工作的通知》(交搜救发〔2008〕55号)






|